申請外地僱員注意事項

    1. 本辦公室會根據各表格內所填報的資料及提交的文件來審批申請。

    2. 未獲得批准前外地僱員在澳工作屬違法行為。

    3. 請以正楷填寫下列各表格,並在適當方格「Box」內填上「Tick」號。

    4. 除下列文件外,本辦公室可按需要向申請人索取額外資料。

    5. 若資料有任何改變,應立即提出更改,並遞交最新之資料。

    6. 若申請人未能於15天內交齊下列全部文件,根據行政程序法典73條及78條的規定,有關申請將被駁回。

    按第12/GM/88號批示申請非專業外地僱員需提交之文件

    按第49/GM/88號批示申請專業外地僱員需提交之文件

    按第49/GM/88號批示申請外地家庭傭工需提交之文件

    申請臨時工作許可需提交之文件

    申請非澳門居民為自身利益從事活動的工作許可需提交之文件